近日,西峡法院西坪法庭在处理一起定作合同纠纷时,通过实地勘验调查和耐心细致地调解,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勘验现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。
被告王某因需要在屋顶铺设树脂瓦,便从原告彭某和罗某处购买树脂瓦,并由二人负责施工。该项工程共产生费用2.7万余元,王某在支付了1.08万元后,便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剩余款项。原告二人多次催要无果后,将被告王某诉至法院。
案件受理后,原被告双方对树脂瓦的质量问题以及修复费用存在重大争议,因质量问题、修复费用须经专业机构鉴定且耗时长以及春节将至,原告二人需要给工人支付工资等突出矛盾,为了案结事了,承办法官决定去现场实地调查一下,让事实说话,以推动案件的调解工作。
在房屋现场,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地方逐一勘验,并现场拍照、制作勘验笔录,让问题实实在在地摆在面前。随后,法官在充分听取了双方对现场勘验的意见后,针对双方提出的“树脂瓦质量问题”“房屋如何修复”“修复费用如何承担”等问题一一进行释法说理,耐心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,不断拉近双方的预期。最终,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,双方当事人在权衡利弊后达成了调解意见:被告王某支付二原告1.3万元,其余部分二原告自愿放弃,被告的房屋问题由被告自行修复。调解协议签订后,王某当庭向原告二人支付了1.3万元,至此该案得到了实质性的化解,双方均表示不再为案涉工程产生任何纠纷。
案结事了,人和止讼。近年来,西峡法院在执法办案中,充分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就地化解矛盾,不仅实质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,同时避免了资源的浪费,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。下一步,西峡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不断强化“如我在诉”意识,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、多途径、低成本、高效率的司法需求,切实做到案结、事了、人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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